关于评比《2016学年度上海市高校公共关系学专业专项奖学金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9-19浏览次数:568


根据《2016学年度上海市高校公共关系学专业专项奖学金评定与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相关规定,我院即将开展公关专项奖学金的评比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及申请条件

1.在本市各高等院校公共关系学全日制专业就读的本科大学生、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;

2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;

3.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4.诚实守信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;

5.学习勤奋,成绩优异,具有一定的学习、创新、动手、运用知识和表达的综合能力素质;

6.尊重师长,友爱同学,乐于助人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,能承担社会工作,具有团结协作精神;

7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心健康,乐观进取;

8.积极参与公关实践和政府、协会等组织的相关活动,并有突出表现,9.受到嘉奖表彰或取得优异成绩。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、10.有较高学术研究成果或国内外专业期刊发表论文。

二、申请方式

1.电子版:填写《上海高校公关专业专项奖学金候选人申报表》及个人陈述并于201745日下午1:00之前发至ggzxjxj@126.com,邮箱标题及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“学号+姓名+ 2016学年度+申报表/个人陈述”;

2.纸质版:打印填写好的《上海高校公关专业专项奖学金候选人申报表》并附个人陈述、所获奖学金及荣誉的证书复印件,于201745日下午1:00之前交给2109办公室赵老师。

3.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申请,逾期视为放弃申请。如有特殊情况,请提前告知辅导员。

三、名额及标准

1.我院分到优秀奖名额20名,奖金每人3000元,将按照我院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的在读人数比例进行名额分配。

2.我院将从获得优秀奖的学生中推荐1-2名参与特等奖的评选。全市特等奖共计5名,奖金每人10000元。如获得特等奖,将不重复获得优秀奖。

3.本次奖学金评比特设团体辩论赛环节,我院将从获得优秀奖的学生中推荐3名学生组队。全市团体奖共2个,第一名30000元,第二名20000元。

四、评选方式及时间节点

1.45日下午1点前:学生递交申请材料;

2.45-6日:评审申请材料,按照1:1.2的比例,择优确定24名学生入围学院面试环节;

3.47日:公示入围名单并通知面试环节策划案主题,入围学生按照主题准备策划案;

4.410日:院级面试,分为辩论及策划案两个环节,辩论题目将提前10分钟给出;策划案提前准备,面试当天进行陈述;

5.412-18日:公示优秀奖获奖名单、拟推荐参评特等奖名单及团体辩论赛成员名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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